学习促进法,更好来带娃——上海家长学校在线课堂特别专题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做好家庭教育成为每个家长的法定义务,为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上海市教委指导下,上海家长学校联合上海市学生德育中心共同举办“上海家长学校在线课堂特别专题”,邀请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杨雄教授跟大家聊聊《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及政策亮点,帮助家长更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1.“家事”上升为“国事”

家庭教育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也关乎家庭的幸福和睦,还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到学校后,教育就是老师的事,自己可以做“甩手掌柜”,留下一句“老师,孩子就靠你了”,然后就飘然而去,隐身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家庭教育责任主体,而国家和社会则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理念今后将上升到法律层面。

杨雄老师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核心是为家长赋能,用国家价值取向和告知正确行为模式的方式来引导家长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强化了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

这部法律在一审稿中的名称为《家庭教育法》,现在的发布稿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制定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并不是为了过多地干预家庭,而是为了帮助、引导、督促家长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推动家庭教育向更全面、更均衡、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2.教什么?怎么教?国家来支招

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聚焦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虽然教育子女是父母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教育子女的能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家庭教育过程中,有的父母并不知道怎么带孩子,还有的父母依然信奉着“不打不成才”的家庭教育方式。

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还给出了九个方法,手把手教家长带好娃。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3.家校社合力,共同育人

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庭负责、国家支持,还需要学校的配合和社会的协同。《家庭教育促进法》厘清了家庭与学校的界限,更充分地体现了家庭教育的特点。学校教育以教授知识技能为主,家庭教育更注重身体素质、道德品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以及文化修养。

杨雄老师表示,希望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过程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人、钱、事权、协调机制等。他认为多部门共同管理模式如何实施,各个部门如何分工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如何合作是关键问题,并建议下一步应完善相关部门履行家庭教育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教委和妇联两个部门如何就家庭教育分工配合形成顺畅的机制,需要出台更为细致的文件。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细落实,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将会更好地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校长心声   

从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家庭在儿童和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和养成方面,至少有两方面需要加强:其一,加強儿童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养成。中国有句老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里所谓的“看”,显然不是儿童和青少年的聪明与认知水平,而更多的是说,这个成长发展阶段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发展程度和水平,以及相应的性格特征,基本上决定了他们成年以后的基本状况。而在儿童和青少年成长的这个阶段,家庭及其父母和监护人的责任是非常关键的。一旦错过了这个阶段,将来的“补偿”往往需要极大的成本,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其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家庭形态的变化,家庭教育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其中,有些职能逐渐转移出去,包括职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等;而有些则需要进一步地强化,如情感的培养、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能力的培养。尤为根本的是,作为社会公德的重要基础,以及德育的出发点,个人私德的培养必须依靠家庭教育强化。

——普陀区兴陇中学副校长薛昱

家校社协同育人,核心在育人,重在协同;育人是目标,协同是路径。家校社协同育人,可以从目标协同、内容协同、方式协同、效果协同等方面协同。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与家长的互动沟通,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在“双减”背景下,重点是要促进家校形成“减负”共识,协同育人。

——上海市实验西校副校长王静

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加强家校沟通,向学生家长宣传“双减”等重大教育政策,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更加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要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落实好手机、网游、读物、体质、睡眠等方面管理要求,针对每个家庭情况,开展精准指导,提高家长亲子沟通和教育引导能力,着力解决孩子成长中的难点问题。

——上海市复旦万科实验学校副校长顾丽萍


家长感言

今天终于等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看着直播我格外兴奋,因为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同时也承担着家长角色,这样的双重身份让我更关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推广及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涵盖“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几大部分,对“双减增效”落实、家校有效合作、清晰教育边界等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家长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及时调整,要尽早知法懂法用法;清楚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边界,明晰自己的家庭责任;尤其是知悉家校合作的路径。作为家长角色,我们都应跨出“学习舒适区”,全方位提升自己,承担起家庭教育任务。

——奉中附小一(3)班陈少胤妈妈

《家庭教育促进法》能更好地让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合作,以教育牵头,更明确地表明当下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家长或者监护人是第一任老师,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很重要。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是教育的主体、学校与社会协同合作的关系。现今社会,“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屡见不鲜,让家长学会如何做一个家长是当务之急,在潜移默化中言传身教,这是作为家长的责任。

——新贝艺术幼儿园小三班徐乐家长

2021年1月1号《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我通过这次学习有以下几方面的收获和感想:首先,国家实行“双减”政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此双减非彼双减”,更突出了父母在孩子成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也对家长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只有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进步!“改变改变,家长改孩子才能变。”父母自然流露出的情感、态度、认知、行为模式会深深烙在孩子的心灵深处,影响着孩子的成长路径和习惯。其次,作为父母,我们要无条件地接纳和爱自己的孩子。先要看到孩子的优点和缺点,帮助他去解决遇到的问题,成为他坚实的队友。要不断启发孩子的内驱力,发现他的天赋,了解他的个性。着重培养孩子独立生存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成长的能力。最后,“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执行后,作为家长,我们慢慢地要把三观、思想道德、人格、科学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多方面浸润到孩子的心里。多元化地培养孩子的综合素养,创造性地接纳孩子。我们家长就是孩子的起跑线,要持续不断地给孩子光明的、充满正能量的力量!

在这寒冷的冬天,《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犹如一股暖流,吹进了家长的心田。让我们和孩子携起手来一起迎接教育的春天!

——古美学校 三(4)班 宋奇诺家长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家长在“依法带娃”的同时,更应理性地面对孩子的成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才是真正落实这一法律的正确“打开方式”。

本场活动由上海市教委指导,上海家长学校、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主办,上海家长学校普陀分校协办。当晚共有12万人次家长在线收看,上开在线课堂、阿基米德、哔哩哔哩等平台同步播出。感谢上海教育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和阿基米德(上海)传媒有限公司为广大家长的在线学习提供平台支持和技术保障。